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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专利预审申请的注意事项

专利预审申请人:

您好!为保证您的专利预审申请能够顺利进行,请务必仔细阅读以下注意事项。

(一)关于《承诺书》及《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申请须知(试行)》

请务必仔细阅读《承诺书》、《须知》并遵照执行,向本中心提交的《承诺书》扫描件上的专利申请名称应当与专利申请文件中的发明创造名称一致。

(二)关于专利申请文件

向保护中心提交的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包应包含如下内容:

1.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请求书。

2.权利要求书

3.说明书

4.说明书摘要

5.摘要附图(如已在请求书里指定,则不需要提交)

6.说明书附图 (实用新型申请必须包含该项)

7.专利代理委托书(委托了代理机构,且非总委托才提交该项)

8.实质审查请求书(发明专利申请必须包含该项)

9.其他附加文件(如有才提交)

向保护中心提交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包应包含如下内容:

1.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

2.外观设计图片或照片

3.简要说明

4.专利代理委托书(委托了代理机构,且非总委托才提交该项)

5.其他附加文件(如有才提交)

注意:

1)以上文件除了“其他附加文件”外,应为 XML 格式。

2)如专利申请已委托代理,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请求书中需要勾选第⑬的声明,确认已 经与申请人签订了专利代理委托书且发明专利请求书中的信息与委托书中相应信息一致。

3)发明专利请求书应勾选第㉒提前公布,请求早日公开该发明申请。

4)同一专利申请不得同时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

5)实质审查请求书应勾选第②的请求内容,放弃实施细则第 51 条规定的主动修改的权利。

(三)关于签章

《承诺书》和专利申请文件上需要签章的地方不得遗漏,否则不予受理。

(四)关于共同申请

已备案申请主体(须作为第一申请人)与未备案申请主体作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提出预审服务申请,需提交相应说明材料(共同研发合同等),为母子公司关系的,也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每个已备案申请主体每年此类专利申请不得超过 5 件。

(五)关于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递交专利申请及缴费

1)收到《预审申请合格通知书》后方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递交专利申请。

2)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递交的专利申请应该为预审合格的版本,如果出现不一致情况,将取消备案资格。

3)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应该为 XML 格式,不得为 PDF 格式,否则后果自负。

4)应尽量早上提交,当天 16:30 之前返回申请日、申请号和缴费凭证, 缴费凭证应有专利申请号、费用项目明细,不得谎报申请日。

5)前条所述的费用明细包含申请费(含附加费)、公布印刷费(仅限发明专利)、实质审查费(仅限发明专利申请)。

(六)关于提交的预审申请质量要求

由于预审名额有限,请务必保证所提交的专利预审申请属于本保护中心备案的 IPC 分类或洛迦诺分类,并尽量提交高质量专利申请,避免出现预审不合格。

(七)关于特殊个案申请

申请主体当年提交专利预审申请总量已达到年申请额度的,但仍期望享受专利预审服务的,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况下,经保护中心根据相关规定研究核准后,允许特殊个案申请。

1.拟申请专利涉及国家安全、社会重大创新成果(或者区域性重要经济利益)、生命财产安全或公共利益的。

2.申请主体应出具正式的证明材料,经属地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同意,向保护中心提交申请。

(八)关于工商名称变更

已备案企业如果出现工商名称变更,需要重新备案。

(九)关于优先权

保护中心暂不予受理要求优先权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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